要求:
(a) 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,並在香港合法受僱;
(b) 持有香港演藝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、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課程深造文憑或持有本港理工大學/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/科技學院/工業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、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課程文憑或高級證書,或具同等學歷
(c)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;
(d) 具備至少兩 (2) 年於主要表演藝術場地擔任場地舞台監督的工作經驗;
(e) 具備至少三 (3) 年於本地主要表演藝術場地舉辦活動/節目的高級技術或製作管理工作經驗;
(f) 熟悉 TAIT flys system, AutoCAD, MS Word, Excel 及中英文打字;
(g) 具備良好的人際溝通技巧。
(h) 曾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、座位容量超過 1,000 的表演藝術場地工作者優先考慮。
職責:
(a) 出席與租用者的製作運作會議,並在會議中提供專業意見;
(b) 對租用者提交的技術需求書及技術圖則提出意見並提供專業建議;
(c) 指導新入職及/或缺乏經驗的員工,協助其熟悉場地運作;
(d) 協調及監督舞台運作,確保複雜製作的裝台、吊掛、綵排、演出及拆台工作順利及安全進行;
(e) 擔任值班舞台監督,並在綵排、活動運作及演出期間負責舞台運作;
(f) 與租用者就技術需求保持聯繫,提供專業意見,並根據租用時間表及所需服務提供技術及設施支援;
(g) 按操作手冊及安全指引管理及操作舞台設備;
(h) 監督工匠/技術人員團隊進行日常運作;
(i) 執行政府代表指派的任何其他與舞台管理及運作相關的臨時職務。
(j) 受聘人須不定時、輪班及通宵工作以及於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當值,並須在戶外、颱風及暴雨期間當值
工作日期: 2026年3月至2027年2月
工作地點:尖沙咀文化表演場地
薪酬:$150/小時
有興趣人士請電郵履歷表到 [email protected]
所有收集的資料將被嚴格保密,並僅用於招聘用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