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點:葵芳
時間:08:30am-11:30pm 期間 (5.5hrs或8.5hrs或15hrs/更),因應部門需要,按更表)
工作職責:
1. 在整個場地設置、排練、表演和搬運及過程中進行舞臺工作和操作;
2. 表演期間之工作和操作包括: 風景、索具、手動提升;
3. 操作舞臺自動化系統來控制飛行杆、舞臺設備、旋轉台、樂池和樂池升降機;
5. 聲學罩的搭建與收納;
6. 舞台設備及家具的擺放與存放;
7. 協助值班駐場舞台監督 (RSM) 在以下工作地點內操作、監督和執行安全工作程序;取出舞台搭建、排練和演出所需的設備、家具和樂器;將其妥善歸還並存放至原有的倉庫或RSM指定的地點。
8. 其他場地協助工作等;
要求:
香港永久性居民;
中五畢業或以上;
可勝任體力勞動;
能閱讀及講中文及簡單英文及普通話;
在劇院或表演營運方面至少累積一年工作經驗;